2026年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的通告(2026年第十期)
2026年甌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的通告(2026年第十期)
為深入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切實維護我區食品安全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甌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2026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的安排,開展了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現將近期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情況
本次抽檢的餐飲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調味品、豆制品、酒類、肉制品、食糖、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飲料等11個大類56批次,結果合格48批次,不合格8批次。
二、不合格食品情況
1、溫州市甌海仙巖溫特副食品店銷售的桂圓肉,二氧化硫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2、溫州市甌海南白象勝江調味品店銷售的梅菜干,鉛(以 Pb 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3、溫州市甌海茶山秀軍調味品店銷售的辣椒粉,鉛(以 Pb 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4、溫州市甌海茶山王燕干水產品攤銷售的梅干菜,鉛(以 Pb 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5、溫州市甌海南白象劉科糧油店銷售的八角,二氧化硫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6、溫州市甌海南白象青勝糧油店銷售的黃花菜干,二氧化硫殘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7、溫州市甌海南白象涌上月餐廳(個體工商戶)銷售的螺絲椒,呋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8、溫州市甌海潘橋農貿市場啟善蔬菜攤銷售的紅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三、不合格項目分析
二氧化硫: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遇水以后形成亞硫酸。二氧化硫被氧化時可使食品的著色物質還原褪色,亞硫酸對食品的褐變有抑制作用,對細菌、真菌、酵母菌也有抑制作用,因此既是漂白劑又是防腐劑。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但若過量食用會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桂圓肉中最大允許限0.1g/kg,八角中最大允許限為0.15g/kg,黃花菜干中最大允許限為0.2g/kg。
鉛(以Pb計):鉛是常見重金屬污染物,是一種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重金屬元素,人體中理想的含鉛量為零。鉛是蓄積性的重金屬,只有當人體中鉛含量達到一定程度時,才會引發身體的不適,在長期攝入鉛后,會對機體的血液系統、神經系統產生損害,尤其對兒童生長和智力發育的影響較大。職業性鉛中毒多為慢性中毒,可影響神經、造血、消化、泌尿、生殖和發育、心血管、內分泌、免疫、骨骼等各類器官。《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規定梅干菜、梅菜干中最大允許限為0.8mg/kg,辣椒粉中最大允許限為1.5mg/kg。
呋蟲胺:呋蟲胺,內吸性殺蟲劑,具有層間傳導特性、胃毒和觸殺作用,容易被植物吸收,進而廣泛分布。中毒癥狀為惡心、嘔吐、頭痛、乏力、心跳過速等。食用食品一般不會導致呋蟲胺的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呋蟲胺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也有一定影響。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的規定螺絲椒中最大允許限為0.5mg/kg。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是一種廣譜、高效擬除蟲菊酯類殺蟲劑,以觸殺和胃毒作用為主,無內吸作用,被廣泛用于農林業和衛生害蟲的防治。中毒表現有頭痛、頭昏、惡心、嘔吐、抽搐,重者可出現血壓急劇下降、出現昏迷或多器官衰竭。相關研究未見遺傳毒性、生殖發育毒性、致畸性和致癌性。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氯氟氰菊酯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規定紅薯中最大允許限為0.01mg/kg。
四、處理措施和消費提示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甌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令相關單位立即停止生產、銷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確保后處理到位并根據實際情況積極開展追溯工作。其他經銷與本次檢測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貨品、相同批號食品的,也應立即停止銷售,主動撤柜,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特別提示消費者,如發現上述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12345電話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
溫州市甌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6日
2026年甌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的通告(2026年第十期)
為深入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切實維護我區食品安全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甌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2026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的安排,開展了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現將近期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情況
本次抽檢的餐飲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調味品、豆制品、酒類、肉制品、食糖、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飲料等11個大類56批次,結果合格48批次,不合格8批次。
二、不合格食品情況
1、溫州市甌海仙巖溫特副食品店銷售的桂圓肉,二氧化硫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2、溫州市甌海南白象勝江調味品店銷售的梅菜干,鉛(以 Pb 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3、溫州市甌海茶山秀軍調味品店銷售的辣椒粉,鉛(以 Pb 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4、溫州市甌海茶山王燕干水產品攤銷售的梅干菜,鉛(以 Pb 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5、溫州市甌海南白象劉科糧油店銷售的八角,二氧化硫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6、溫州市甌海南白象青勝糧油店銷售的黃花菜干,二氧化硫殘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7、溫州市甌海南白象涌上月餐廳(個體工商戶)銷售的螺絲椒,呋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8、溫州市甌海潘橋農貿市場啟善蔬菜攤銷售的紅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三、不合格項目分析
二氧化硫: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遇水以后形成亞硫酸。二氧化硫被氧化時可使食品的著色物質還原褪色,亞硫酸對食品的褐變有抑制作用,對細菌、真菌、酵母菌也有抑制作用,因此既是漂白劑又是防腐劑。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但若過量食用會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桂圓肉中最大允許限0.1g/kg,八角中最大允許限為0.15g/kg,黃花菜干中最大允許限為0.2g/kg。
鉛(以Pb計):鉛是常見重金屬污染物,是一種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重金屬元素,人體中理想的含鉛量為零。鉛是蓄積性的重金屬,只有當人體中鉛含量達到一定程度時,才會引發身體的不適,在長期攝入鉛后,會對機體的血液系統、神經系統產生損害,尤其對兒童生長和智力發育的影響較大。職業性鉛中毒多為慢性中毒,可影響神經、造血、消化、泌尿、生殖和發育、心血管、內分泌、免疫、骨骼等各類器官。《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規定梅干菜、梅菜干中最大允許限為0.8mg/kg,辣椒粉中最大允許限為1.5mg/kg。
呋蟲胺:呋蟲胺,內吸性殺蟲劑,具有層間傳導特性、胃毒和觸殺作用,容易被植物吸收,進而廣泛分布。中毒癥狀為惡心、嘔吐、頭痛、乏力、心跳過速等。食用食品一般不會導致呋蟲胺的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呋蟲胺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也有一定影響。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的規定螺絲椒中最大允許限為0.5mg/kg。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是一種廣譜、高效擬除蟲菊酯類殺蟲劑,以觸殺和胃毒作用為主,無內吸作用,被廣泛用于農林業和衛生害蟲的防治。中毒表現有頭痛、頭昏、惡心、嘔吐、抽搐,重者可出現血壓急劇下降、出現昏迷或多器官衰竭。相關研究未見遺傳毒性、生殖發育毒性、致畸性和致癌性。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氯氟氰菊酯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規定紅薯中最大允許限為0.01mg/kg。
四、處理措施和消費提示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甌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令相關單位立即停止生產、銷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確保后處理到位并根據實際情況積極開展追溯工作。其他經銷與本次檢測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貨品、相同批號食品的,也應立即停止銷售,主動撤柜,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特別提示消費者,如發現上述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12345電話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
溫州市甌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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